部位限制¶
部位限制回答的是集中度風險:
這個帳號在同一個商品、同一個方向上,是不是累積了過多曝險?
保證金檢查看的是「錢夠不夠」,部位限制看的是「口數是否超過交易所或業者能承受的上限」。兩者獨立:保證金足夠但部位超過上限,系統一樣擋下;反之亦然。
上限來源:期交所交易人契約部位限制檔¶
部位上限並非由 Tapio 自行定義,而是由台灣期貨交易所在交易人契約部位限制檔中逐商品、逐投資人身份碼指定,於盤前批次載入。
繼承邏輯:小型台指期(MXF)/ 微型台指期(TMF)沿用台指期(TXF)上限¶
交易人契約部位限制檔有時只為台指期(TXF)發布上限,不另行為小型台指期(MXF)或微型台指期(TMF)提供獨立資料列。Tapio 載入時採自動繼承邏輯:若 MXF 或 TMF 本身無對應資料,且其標準品 TXF 的部位限制資料完整,則自動沿用 TXF 的三個上限數字。繼承完成後,這三個商品共用相同的部位上限,後續盤中邏輯與一般情況完全一致。
若 TXF 亦缺少部位限制資料,或繼承來源有任何投資人身份碼槽位缺失(共有四個槽位,分別對應 '0'、'1'、'2'、'3';若任一槽位未填,視為不完整),則 MXF / TMF 依然進入系統採保守拒絕,拒絕該商品的委託。
每個「商品 × 投資人類別」有三個上限:
| 上限種類 | 意義 |
|---|---|
| 總部位上限 | 該商品所有月份合約加總不得超過 |
| 各月份上限 | 單一月份合約不得超過 |
| 近月部位上限 | 最近到期的月份不得超過 |
投資人類別(自然人/法人/其他)的差異會反映為不同的上限數字。類別由盤前帳號資料決定,盤中不可變更;投資人身份碼與類別的對照說明詳見「帳號層級控管 → 投資人類別」。
以台指期(TXF)為例,期交所現行公告的典型未平倉口數上限如下(實際數字依期交所最新公告為準,建議至台灣期交所部位限制公告頁確認):
| 投資人類別 | 未平倉口數上限(台指期當量) |
|---|---|
| 自然人 | 9,000 口 |
| 法人 | 18,000 口 |
| 期貨自營商 / 造市者 | 54,000 口 |
小型台指期(MXF)、微型台指期(TMF)與台指期(TXF)標的相同,部位限制採合併計算,契約乘數比例見下節。
Tapio 的執行策略:取最嚴者¶
為兼顧嚴謹與低延遲,Tapio 在盤前將三個上限取最小值,盤中以這個單一執行上限作為執行依據:
為何取最嚴者
「單一上限」保證滿足它必然滿足三個原始上限。盤中每筆委託只需一次比較,無須逐項檢查;代價是在某些罕見情境下,可能擋下原本三條規則個別都允許的委託。實務上台指期與其小型化合約的上限設計使此差異極少發生。
重要:Tapio 不區分「哪一口屬於近月」。三個上限在盤前取最小值後,盤中所有月份合約共用同一個數字進行比較,近月合約並非另外獨立計算。
簡化語意的差異:多月份分散持倉
假設台指期(TXF)的三個原始上限分別為:總部位 50 口、各月份 30 口、近月 20 口,則 Tapio 採用的單一上限 = 20 口。
某帳號在三個月份分別持有:近月 8 口、次月 12 口、季月 12 口,合計 32 口。
| 檢查方式 | 結果 |
|---|---|
| 期交所三條規則分別檢查 | 合計 32 ≤ 50 ✓、每月 ≤ 30 ✓、近月 8 ≤ 20 ✓ → 允許 |
| Tapio 單一上限(取最小值 20 口) | 合計 32 ≥ 20 → 拒絕 |
此差異是刻意設計的保守策略。實務上台指期三個上限的數值設計使此情況鮮少發生,但若採多月份分散建倉策略,可能提前遇到 Tapio 的限制。
多空分別累計¶
同一個帳號在同一個商品上,多頭與空頭分別計算累計口數,互不抵銷:
檢查條件(通過條件):
任一方向的累計口數達到或超過上限即拒絕。條件為嚴格小於:累計達到上限即拒,而非超過才拒。
達到上限就擋,不是超過才擋
條件是「嚴格小於」而非「小於等於」。若上限為 100,累計達到 100 口即拒絕新增。
合標的商品合併計算¶
台指期(TXF)、小型台指期(MXF)、微型台指期(TMF)三者標的相同,部位限制採合併計算:依各商品契約乘數比例折算為台指期當量後,合計數不得逾期交所公告之部位限制標準。
| 商品 | 契約乘數 | 折算台指期比例 |
|---|---|---|
| 台指期(TXF) | 200 元/點 | 基準(1 口) |
| 小型台指期(MXF) | 50 元/點 | 4 口 MXF = 1 口 TXF |
| 微型台指期(TMF) | 10 元/點 | 20 口 TMF = 1 口 TXF |
範例:合標的商品合併計算¶
假設某自然人帳號台指期(TXF)單一上限為 100 口。
| 既有部位 | 新單 | 多頭累計(換算後) |
|---|---|---|
| TXF 多 50、MXF 多 80 | 買 TXF 10 口 | 50 + 80 × 0.25 + 10 = 80 口 |
| 同上 | 買 TXF 30 口 | 50 + 80 × 0.25 + 30 = 100 口(達上限,拒絕) |
| 同上 | 買 MXF 80 口 | 50 + 80 × 0.25 + 80 × 0.25 = 90 口 |
| 同上 | 買 TMF 200 口 | 50 + 80 × 0.25 + 200 × 0.05 = 80 口 |
| 同上 | 賣 TXF 5 口(平倉) | 走平倉通路,不進入此檢查 |
微型台指期(TMF)部位互抵
同一帳號若同時持有微型台指期(TMF)與台指期(TXF)或小型台指期(MXF)同一月份的反向部位,且口數比例符合上表契約乘數比例(20 口 TMF = 1 口 TXF = 4 口 MXF),可向期貨商申請部位互抵,以當日結算價計算損益後沖銷,互抵後的淨部位才計入配額。申請時機與流程請洽期貨商。
高價位股票期貨加掛小型契約¶
部分高價位股票期貨商品另行掛牌小型股票期貨契約。依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 16 條,小型股票期貨契約的未了結部位須依合約規模以 20:1 折算後,再與同標的股票期貨同方向的未了結部位合計,採合併控管。
重要:交易人契約部位限制檔所列的上限數字,僅以股票期貨契約為計算基準,未含小型股票期貨契約。實際執行時,Tapio 會先將小型股票期貨的口數以 20:1 折算,再合併計入同標的股票期貨的部位配額進行比較。
開倉 vs 平倉¶
平倉不受此檢查約束¶
部位限制的設計意圖是抑制新增曝險。平倉單會縮減曝險,邏輯上不可能使上限突破,因此系統在通過保證金餘額檢查後、進入部位累計比較之前,對符合條件的平倉委託直接放行,完全跳過部位口數累計比較。
條件:系統判定為平倉,且委託數量 ≤ 該方向現有部位。
反手委託的處理方式取決於開平倉碼設定¶
開平倉碼是下單時指定本筆委託開平方向的欄位:
| 值 | 說明 |
|---|---|
| 自動 | 由系統依現有部位自動判定(開倉或平倉) |
| 開倉 | 明確指定為開倉 |
| 平倉 | 明確指定為平倉 |
| 當日沖銷 | 目前不支援 |
若不指定,建議設為自動,讓系統自動判定。
系統自動判定(開平倉碼:自動)¶
客戶委託未指定平倉或開倉時,系統依據現有部位方向自動判定開平倉碼。若委託數量超過既有反向部位,系統將自動拆分:
flowchart TD
A[持有多方 5 口] --> B[送出賣單 10 口<br/>開平倉碼:自動]
B --> C{賣單數量<br/>≤ 既有多頭?}
C -->|是| D[全部視為平倉<br/>走平倉通路]
C -->|否| E[前 5 口: 平倉<br/>後 5 口: 新開空頭倉]
E --> F{空頭累計 + 5<br/>< 空方上限?}
F -->|是| G[通過]
F -->|否| H[拒絕: 部位超限]
明確指定平倉或開倉¶
若客戶明確指定平倉或開倉,系統會驗證其與系統自動判定結果一致,並對平倉額外驗證數量上限。以下任一條件成立即拒絕:
- 客戶指定開倉,但系統依現有部位判定應為平倉。
- 客戶指定平倉,但系統判定應為開倉。
- 客戶指定平倉,且委託數量超過該方向現有部位。
所有情況均不會自動拆分成平倉+開倉兩段。
此外,開平倉碼設為當日沖銷目前不支援,送出後直接拒絕。
明確指定平倉或開倉的委託有嚴格限制
指定平倉時,口數必須 ≤ 既有部位,且系統必須也判定為平倉,否則整筆拒絕(原因為開平倉碼不符,而非部位超限)。若需要「平倉 + 反手建倉」一次到位,請設為自動。
檢查流程¶
flowchart TD
A[收到新單] --> B[登記有效委託單口數]
B --> C{開平倉碼合法性<br/>及當日沖銷檢查}
C -->|不合法| D[還原委託計數<br/>回覆開平倉碼不符]
C -->|合法| E{系統判定為平倉<br/>且口數 ≤ 現有部位?}
E -->|是 — 純平倉| F[直接放行<br/>跳過餘額與部位上限]
E -->|否 — 含開倉成分| G{保證金餘額<br/>是否充足?}
G -->|不足| H[還原委託計數<br/>回覆保證金不足]
G -->|充足| I[掃描同標的所有月份<br/>加總多頭 / 空頭累計<br/>依契約乘數比例折算]
I --> J{多頭累計 < 單一上限<br/>且 空頭累計 < 單一上限?}
J -->|是| K[通過]
J -->|否| L[還原委託計數<br/>回覆部位超限]
期貨與選擇權的差異¶
目前 Tapio 僅支援期貨。選擇權、價差單等商品在初始化階段即被拒絕(原因為商品尚未支援),根本不會進入部位限制檢查。
| 商品類型 | 部位限制適用? |
|---|---|
| 台指期(TXF)、小型台指期(MXF)、微型台指期(TMF)期貨 | 適用(上述規則) |
| 選擇權(Call/Put) | 不支援,委託直接拒絕 |
| 價差單(Calendar Spread) | 不支援 |
| 股票期貨 | 不支援 |
未來若支援選擇權,部位限制的規則將依期交所交易人契約部位限制檔對選擇權的獨立設定重新設計,不共用期貨的規則。
資料異常:缺部位限制資料或衝突¶
部位限制的資料來源若出現問題,系統採保守拒絕策略:
| 情境 | 系統反應 |
|---|---|
| 盤前檔缺某商品的部位限制資料 | 系統採保守拒絕,拒絕該商品的委託 |
| 同標的的多個合約有不一致的上限設定 | 帳號被鎖定,當日無法交易,重啟後才能恢復 |
這兩種情境都屬於盤前檔設定錯誤,維運人員應參閱「盤前檔投遞與轉檔」與「常見錯誤對照」處理。
上限不一致的觸發時機¶
若台指期(TXF)/ 小型台指期(MXF)/ 微型台指期(TMF)三者在盤前資料中出現不一致的部位上限,系統在帳號初始化時即偵測到,並立即鎖定該帳號,當日無法繼續送出任何委託。重啟系統並修正盤前資料後才能恢復。實務上此情況源於盤前交易人契約部位限制檔本身設定有誤,通常代表台指期(TXF)和同標的商品在相同投資人身份碼下拿到了不同的上限數字。